认识的辩证

认识是指人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的活动及其成果的过程,由此而实现人对世界的观念把握

一般而言,人的认识运动是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人们在实践中接触现实对象,形成感性认识,通过思维的加工处理,能动地上升到理性认识,从理性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进而回到实践,使之在实现自身的过程中经受检验并获得再度发展。

对于这个过程,列宁曾这样概括:“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

概言之,认识是一个从感性具体到理性抽象再到理性具体逐渐深入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包含着认识的三个主要发展阶段:感性具体认识阶段、理性抽象认识阶段和理性具体认识阶段。

感性具体认识阶段

这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主体在实践中通过与客体的直接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对于客体的直观性认识,以感觉经验的形式表现出来

换言之,感性具体认识是人们在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中,以自己的各种感性与具体的对象发生直接的接触,获得对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部分和外部联系的认识

感性具体认识常以感觉、知觉和表象等形式反映出来

感觉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事物的表面的个别的属性和特性的反映,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也是整个认识过程的起始环节。人们通过感觉器官搜集来自客观世界的各种信息,并将这些信息通过感觉神经传达到大脑皮质中感觉分析器中枢部分,于是产生各种感觉。

知觉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感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整体性的感性形象。它是在感觉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感觉的集合,但并不是感觉的简单相加或堆积。与感觉一样,知觉也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形象的直接反映,只不过知觉的反映具有整体性的特征。

表象是大脑对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和再现,是对曾经作用于感官的那些客观对象的形象的再现和重组。通过表象,人们可以在特定客体的直接刺激(感觉和知觉)消失以后继续保留其在意识中的存在,并且能够对客体形象进行直观的分解和重组。

从感觉经过知觉到表象的发展,是人的认识由直接到间接、由个别到普遍、由部分到全体的发展过程。

通过感性具体认识,人们把握了对象外在表象的多样性,为认识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打下了基础。但是,无论感性具体认识多么正确,多么可靠,它也只是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现象,并不表明人们已经理解了它们,而如果我们不理解它,也就不能科学地说明它们,更不能给在实践活动中给自己以正确的指导

毛泽东指出:“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

因此,认识还需要继续深化和向上发展,必须从经验上升到一般,这就推进认识向第二阶段发展。

理性抽象认识阶段

认识不仅要认识现象,还要透过现象深入到事物内部认识本质。本质是隐藏在现象背后并支配着现象的东西。

一旦我们正确把握了事物的感性现象,获得足够充分和正确的感性知识,就可以通过思维的力量进入到事物的内部结构,把握其本质和规律。把握了本质和规律,就把握了事物和现象的内在统一性。

理性抽象认识是认识的第二阶段,是从现象进入到本质和规律的阶段。它是主体借助于抽象的思维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整理、概括而形成的对于客体的内在本质、整体结构和运动规律的认识,往往以思想观念或理论体系的形式而存在,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理性抽象认识常借助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表达。

概念是对于同类事物的共同的一般特性和本质属性的反映。它是思维的细胞,也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

人们在实践中,获得大量的感性认识,然后通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把那些偶然的、个别的、非本质的东西舍弃,把那些必然的、稳定的、普遍的本质的东西集中起来,用语词表示出来,这就是概念。

概念是构成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基本要素,也是人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联系或关系的反映,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明或断定。判断是在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构成,没有概念就没有判断。同时,概念所包含的内容需要靠判断加以揭示。

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反映形式。在逻辑形式上,推理表现为判断之间的一定的联系或关系。推理所依据的逻辑关系,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

概念、判断和推理之间既有由低级到高级的区别和先后次序,又是任何完整的理性认识中必然同时包含和同时并存的。

人们通过概念指明事物的本质和属性;通过判断对事物作出规定,规定即肯定,肯定一事物因为具有某种质而是该事物,规定又是否定,否定该事物是他事物,从而将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通过推理,反映事物之间的本质性联系和运动发展变化的倾向和趋势

概念、判断和推理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工具,它将人从感觉、知觉和表象的感性认识拉升到了理性认识的地步,让人从肤浅的、外在的认识飞跃到了内在的、深刻的认识。

总的来说,感性具体认识与理性抽象认识不过是代表着认识发展的两个不同发展阶段。感性认识是形象的、直接的、生动的、多样的、具体的、个别的、易逝的,而理性认识则是抽象的、间接的、单调的、简单的、普遍的、稳定的。但理性抽象认识是感性具体认识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对而言,从客体的方面看,这意味着由现象进入到本质、结构和规律,是对客体的更加深层的、内在的和动态的方面的认识。

从主体方面看,这意味着从形象到抽象,离不开抽象的思维、深度的分析、高度的综合,需要足够的抽象思维能力。

从活动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由直接的感性接触到间接的理性抽象,必须借助于非常复杂的语言符号系统和概念范畴体系,离不开主体的自觉的能动的思维操作活动。

总而言之,理性抽象认识是对感性具体认识的提升和超越。而感性具体认识需要上升为理性抽象认识就必须通过科学的研究和思维的操作而实现。

毛泽东指出:“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

实际中,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之间并不是决然对立的和彼此割裂的,而是相互依存和相互渗透的。感性认识中渗透着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也依赖于感性认识。

所有的理性认识都不仅需要感性材料作为基础和印证,也要借助于一定的感性形式(如语言符号系统)作为自己的物质外壳才能得到表达,而且只有在感性认识之中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理性抽象认识对事物的认识由现象进入到本质,由外部深入到内部,由偶然上升到必然,由个别上升到一般,由特殊上升到普遍。但,本质和规律只是事物的一部分,并非全部

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事物的本质不到事物过程完结就不会消失,把握了本质只意味把握了事物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并不意味着把握了事物的变化,而把握不住变化的认识,当然不能说是完全的认识。因此,认识还必须继续向前发展。

理性具体认识阶段

毛泽东说过:“理性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人的实践活动无非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形成的理性认识并不是认识的目的,它还需要回到实践中经受检验、加以修正、补充和发展,完成第二次飞跃才具有指导实践的作用,从而实现改造世界的任务。

换言之,理性抽象认识还无法对实践活动提供任何具体的有价值的指导作用,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形式转换,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指令和方法,才能实现有价值的指导作用。因此,理性抽象认识需要回到实践中经受检验,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实现第二次飞跃。

理性具体认识是理性抽象认识的继续和发展,是认识的第二次飞跃。它是具体认识过程的最高阶段,也是对事物的最高的抽象,同时也是对事物认识的最详尽的具体。理性具体认识不光全面地把握了对象的一切联系、一切方面,特别是运动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而且还全面地把握了对象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一切表象、一切细节。

从理性抽象认识上升到理性具体认识,本质上是由抽象的、一般的、普遍的东西向具体的、个别的、特殊的东西的回复和过渡,由于这种回复,人们实现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达到的对事物的全面的、完整的认识

但是这种回复,又不是对感性具体阶段的生动直观的感觉、知觉、表象的简单再现,而是在理性思维基础上的把握,因而它是更高阶段的重复,是认识的发展和深化。

概言之,理性抽象认识向理性具体认识的飞跃,不仅是一个思维发展的过程,还是一个理论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

没有认识的指导,实践会变得盲目;没有实践的充实,认识会变得空洞。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从来都不是两个过程,而是一个过程,过程的结果是认识达到经过实践检验的客观真理,而认识指导实践与实践检验认识不过是对真理的反映。

毛泽东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updatedupdated2024-04-12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