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环境的产物,是思维的产物,也是规则的产物。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态的发生。人作为主体,不一定非要被动地参与到活动中,等待环境的改造;人也可以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能动的通过改变环境,改变思维或改变规则来改变自身。
因此,人虽是环境的产物,但人也可以通过改变环境来实现改变自身;人是思维的产物,但人也可以通过改变思维来完成改变自我;人是规则的产物,但人也可以通过改变规则来达到改变人自身的目的。
总而言之,人是主观能动性的存在于世界,世界塑造着人,人也反过来改造着世界。因此,人是可以通过改变环境、思维或规则来达到对自身的改变。
我命由己,不由天?
个体的命运并不全由个体自己决定,而是由他所处的环境(出生的环境,成长环境),以及在环境中所获得思维,掌握的思维,认识的规律以及掌握的的情况所决定。这一点并不是我们胡乱的猜测,而是由客观规律决定——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即是规律———人与客观世界是相互作用的过程,人主观能动性的存在于客观世界中,客观世界塑造着人,人也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着世界,两者相互作用,不断的进行着,发生着……
正如长者所说:一个人的命运靠自身的努力固然重要,但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
环境影响着人,改造着人,人不过是环境的产物
人与世界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存在。人既可改造环境来适应环境,环境也可以改造人以达到人适应环境的要求;同时人也可以通过切换自己所处的时空来改变环境(人本身就是环境中的一部分,换个工作环境就改变所处环境),而环境又可以反过来作用于人,实现人的改造,这就是主观的能动性,在变化中适应变化,用变化适应变化。
因此,我们如果能认识到这一点——人是环境的产物,人是思维的产物,人是规则的产物——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一点,通过能动性地改变环境来实现改变自己,那么我们就可以按照自己的目标来能动性地改变环境,通过环境的改变来主动地塑造自身,而不是再被动的参与到这个活动中,被动地被塑造。
那么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什么?
人与世界的关系是是相互作用的过程,是认识与实践的过程。人存在于社会环境中,并在环境中产生了一系列活动,这个活动既是认识的活动,也是实践的活动。在实践中形成了认识,认识可以解释世界,又在认识的引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然后实践中又产生新的认识……不断的发生,不断的推动世界与人的发展,于是这一相互作用过程不断地进行着。
在这一过程中,实践是个体与客观世界的能动的改造,认识是个体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反映。
在实践中,人获得的认识无非两种:
- 一、对自身及人的认识;
- 二、对世界及客观规律的认识。
因为人是环境的产物,所以,人首先是形成对世界的认识,对环境的认识(后面统称世界),然后在对世界的认识过程中产生了对自身及人的认识,进而发现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为了更好适应着这一关系,人又会主动的投入到客观世界中,在认识的引导下主动参与到客观世界的活动之中,在这一活动中,人又将获得对世界新的认识,然后又产生对自身及人新的认识……这个过程既是认识的过程,也是实践的过程。
换言之,对世界的认识构成了对自我的认识,对自我的认识又推动对世界的认识,而“我”又属于世界中的一部分。因此,认识自我就是认识世界,认识世界就是认识自我,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发生,相互形成,相互发展……这种相互的关系导致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联系——人与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
从认识的角度出发,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过程就是认识的过程。人在客观世界中一切活动都是认识的活动,在活动中人获得的认识(指对自身及世界的认识)不过是过程中的产物,但这个过程是不断发展的,无限的,而人所获得的认识只是部分的,有限的,是认识过程中部分过程中的产物,它是不完善的,有待发展的,但这种认识又可以推动认识过程不断的进行着。
因此,我们认为在认识的过程中,人所获得的认识,无论是对自身的认识,还是对世界的认识,都是为了完善自我,以达到自我更好的融入到客观世界中,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发展自我。认识世界就是更好的认识自我,认识自我也是更好的认识世界.我是世界的一部分,认识世界就是认识自我;我构成了世界的一部分,认识自我就是认识世界。
人在与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适应了规则,产生了思维,发展着自我。一方面人主动的认识客观世界,客观世界塑造着人;另一方面人在意识的指导下,能主动改造客观世界。但总的说来,人是环境的产物,但人也是环境的一部分,人可以改变自自,通过自我改变来改变环境,环境的改变又将反过来作用于人,以实现对人的塑造,被塑造的人又回到了环境中,又产生新一轮的改变………于是人与世界之间不断的相互作用着,进行着。
因此,人是环境的产物,人可以通过改变环境来改变自己,也可以通过改变自己来间接的改变环境以此达到环境对自我的改造。